眼下正是吃樱桃的好季节,沈阳的董女士托朋友从大连快递了三箱大樱桃,盼了两天终于看到了水果箱,开箱后却发现樱桃已经烂掉了一多半……
昨日中午,董女士拨打热线“96006”反映了让她恼火的事。原来在6月13日,董女士委托大连的朋友从当地的樱桃园买了三箱新摘樱桃,并从大连选了顺丰速运送樱桃。
6月14日董女士等了一天还未接到收快件电话,昨日上午十时许,董女士依然没有收到快递。于是,她拨打顺丰速运客服电话,查到了三箱樱桃早在前一天上午已经送到董女士单位的传达室。
“快递员怎么能不提前给我打电话就直接找传达室代收呢?”越想越生气的董女士来到传达室,发现工作人员是近期新来的,与董女士互相并不认识。“替我代签,单子上把我的名字都写错了。”
董女士打开装樱桃的箱子,一股腐坏的酸味扑鼻而来,樱桃烂了不少。“本想一箱自己家人吃,另外两箱送给朋友,这下全都泡汤了。每箱6斤大樱桃,一箱120元,光运费就花了78元。”
董女士再次拨打顺丰速运客服电话投诉:“为什么快递员送件时不给我打电话?快递单上明明写了我的名字和电话,为什么直接放到传达室?”
昨日下午,记者向顺丰速运客服了解此事的情况,客服人员表示会尽快安排专人去现场查看拍照。
随后,记者联系了当时负责送货的快递员。对于自己的疏忽造成的影响,该快递员坦言:“快件多的时候,也有直接让传达室帮忙签收,都没出啥事,没想到这次里面装的是樱桃,按照公司制度程序肯定对这个月工资有影响。”
下午5时30分许,董女士来电表示,顺丰理赔部来人给她赔付了500元钱。
昨日下午,就此事记者采访了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稀图。马律师认为,按照双方承担的责任而言,快递公司承担主要责任,不承担全部责任,个人手机号和地址都写在快递单上,快递员有义务通知收件人。而接收人所在单位收发室也有责任,收发室本就有代收外来邮件和信件义务。“快递员不可能长时间等待,有时收件人还在外地,代收也是法律允许的,前提是需先告知收件人本人。”